公證書,是公證處制作并發給當事人使用的法律文書。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申請,依照事實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證明書,是司法文書的一種。是法律界常用的應用寫作文體之一。
公證書作為對當事人申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書,一般由當地公證機構公證人員公證并簽字蓋章有效,外國公證書在國內使用一般需要外國公證機構對申請內容進行公證,由大使館確認公證信息的真實性,然后再有國內有資質的翻譯公司進行翻譯后才能在國內辦事機構使用。澳大利亞公證書是標準的國際公證書的格式,一般都是由公證人的委任證書,公證人出具的公證書以及公證材料組成,當然,如果要在國內使用還少不了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館對委任書的認可蓋章。